守法奉公的成语故事
拼音shǒu fǎ fèng gōng
基本解释守:遵守。遵守法令,奉行公事。
出处元·无名氏《射柳捶丸》第一折:“常则要守法奉公理遮民,屏邪除佞进忠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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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守法奉公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成语 | 历史出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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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国三公 | 先秦 左丘明《左传 僖公五年》:“一国三公,吾谁适从?” |
一心为公 | |
一秉大公 | 明·张居正《答工部郎中刘公伯燮言用人毁誉》:“仆近来用人处事,一秉大公。” |
一秉至公 | 清·李宝嘉《文明小史》第六十回:“然而平中丞却不以此为轻重,委差委缺,仍旧是一秉至公。” |
一钱太守 | 清·李渔《无声戏》第二回:“成都有个知府,做官极其清正,有一钱太守之名。” |
一麾出守 | 南朝 宋 颜延之《五君咏 阮始平》:“屡荐不入官,一麾乃出守。” |
丁公凿井 | 汉 王充《论衡 书虚》:“俗传言曰,丁公凿井,得一人于井中。夫人生于人,非生于土也。” |
七相五公 | 语出《文选·班固〈西都赋〉》:“冠盖如云,七相五公。”吕向注:“七相:谓车千秋、黄霸、王商、王嘉、韦贤、平当、魏相。五公:张汤、萧望之、冯奉世、史丹、张安世。公侯、御史大夫、将军,通称为公。” |
三旨相公 | 《宋史·王圭传》:“以其上殿进呈,曰取圣旨;上可否讫,云领圣旨;退谕禀事者,曰已得圣旨也。” |
不二法门 | 《维摩诘经 入不二法门品》:“如我意者,于一切法无言无说,无示无识,离诸问答,是为入不二法门。” |
不及之法 | 《庄子·拼拇》:“使天下簧鼓,以奉不及之法,非乎?” |
不喑不聋,不成姑公 | 《释名·释首饰》:“不喑不聋,不成姑公。” |
不法之徒 | 清·无名氏《刘公案》第11回:“而今我国大清,焉有这样不法之徒?” |
不法古不修今 | 《商君书·开塞》:“圣人不法古,不修今,法古则后于时,修今则塞于世。” |
不法常可 | 先秦 韩非《韩非子 五蠹》:“是以圣人不期修古,不法常可,论世之事,因为之备。” |
不痴不聋,不成姑公 | 《南史·庾仲文传》:“言‘仲文贵要异他尚书’,又云‘不痴不聋,不成姑公’。敢作此言,亦为异也。” |
不足为法 | 清 赵翼《瓯北诗话 李青莲诗》:“骚人斯起,然词多哀怨,已非正声;至杨、马益流宕。建安以后更绮丽,不足为法。” |
丑媳妇免不得见公姑 | 清·张岱《与祁世培》:“丑媳妇免不得见公姑,缅焉呈面,公姑具眼,是妍是丑,其必有以区别之也。” |
丑媳妇少不得见公婆 | 明·冯梦龙《东周列国志》第97回:“常言道:‘丑媳妇少不得见公婆。’只得脱袍解带,免冠徒跣,跪于门外。” |
丑媳妇总得见公婆 | 清 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十六回:“丑媳妇总得要见公婆的,索性我自己招罢。” |
专心向公 | 晋·陈寿《三国志·魏志·杜畿传》:“不结交援,专心向公。” |
严刑峻法 | 东汉 班固《汉书 丙吉传》:“后遭条狱之诏,吉扞拒大难,不避严刑峻法。” |
为法自弊 | 西汉·司马迁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商君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。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‘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坐之。’商君喟然叹曰:‘嗟乎!为法之敝,一至此哉!’” |
主守自盗 | 《汉书 刑法志》:“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。已论命复有笞罪者,皆弃市。颜师古注:“即今律所谓主守自盗者也。” |
乔太守乱点鸳鸯谱 | 明·冯梦龙《醒世恒言》第八卷:“今日听在下说一桩意外姻缘的故事,唤做‘乔太守乱点鸳鸯谱’。” |
井井有法 | 清·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白于玉》:“女外理生计,内训孤儿,井井有法。” |
以一奉百 | 汉 王符《潜夫论 浮侈》:“一夫耕,百人食之;一妇桑,百人衣之;以一奉百,孰能供之?” |
以公灭私 | 《书·周官》:“以公灭私,民其允怀。”蔡沈集传:“以天下之公理,灭一己之私情。” |